毕竟死过人的房子赶客,多给点补偿也是应该的,反正我的钱也用不完。
——
010.
六日后,九月二十五。
趁着奶奶和孟图南都睡了,我留下一封道别信,坐上小木筏,悄悄从谷中的水道一路南去。
李殊援说得没错,我确实喜欢不告而别。
我讨厌离别,也不知道怎么应对离别。
我人生中经历过三次离别,每一段都称不上什么好回忆。
第一次是七岁的时候被我的“姐姐”从二楼的窗口推下去,让我“快跑,别出声”,我听见那群禽兽问她“小娘子今夜接不接客,你那个水灵灵的弟弟呢”,她哆嗦地喊着“不要过来”,接着我听见了匕首刺进骨肉的声音,姐姐自裁了,她平时遇见危险总会喊“救命”,但是那一次她没有喊。
第二次是十岁的时候被“阿娘”卖给那个苗疆人/贩/子。她当时病得很重,说有个好心的郎中愿意去给她抓药,让我跟着那位郎中去城里上卖些药来,等她病好了就带我换个地方乞讨,不在这块儿要饭了,我听了很高兴,以为终于不会被那几个三五成群的大孩子抢东西了。但是郎中并没有带我去药铺,我最终看见的是一个脸上带疤的苗疆人。
第三次是十四岁的时候,我跟旸宁谈判,寒蛊已养在我体内三年,该取出来了,我离开端尘山的时机已到。依照约定,他给我引蛊了,但他不愿让我离开端尘山,他说我的血还有用。沾着寒毒的血是很多蛊虫的绝佳养料,我自然知道他打的什么算盘。但我不可能让他日日放我血喂养毒虫,所以我假装乖顺,在给他搓头的时候将偷留的食髓虫卵顺着水放入他的耳内,确定他死了以后,我拿走他的通行令和地牢钥匙,放走了他关押的药人,堂而皇之地溜之大吉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